所屬分類

  1. 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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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自流平系統
  2. 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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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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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應用範疇/
    2. 個人與居家修繕
  6. 06
    1. 應用空間/
    2. 住宅/商業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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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
Resurfacer F-11

邦得士 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,由特種水泥、高耐磨級配無機非金屬骨材及助劑混合而成,是多用途地坪鋪面材,適用於地面修復、補孔與耐磨襯砌工程。使用時依比例加入定量淨水攪拌成膠漿,以攤刀布漿即能自動找平,簡化施工流程。本品分冬、夏兩種處方,須依季節選用,並依厚度調整骨材粗細與用水量。硬化後表面形成超高耐磨層,媲美一般耐磨地坪材,兼具工作度高、超早強、防水性強及裝飾性強等特性,可與水性聚氨酯、環氧等面飾材並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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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
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
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
F-11 水泥自流平砂漿
  • 工作度高:加水攪拌後自動找平性非常高,利用攤刀簡單布漿後即能自動找平,大幅簡化施工程序。
  • 超早強性:夏天 6 小時後可開放人行,12 小時後可開放交通;冬天低溫時建議超過 24 小時再開放人行,48 小時可承受車行運輸。
  • 高耐磨性:硬化後表面形成超高耐磨層,可媲美一般耐磨地坪材,抗折強度 28 天達 7.0 MPa(達 F7)、抗壓強度 28 天達 29.8 MPa(達 C25)。
  • 防水性強:吸水率與透水性均低,可作為防水襯砌使用。
  • 裝飾性強:可與水性聚氨酯、環氧等面飾材並用,兼具機能與裝飾效果。
  • 一般新做地坪要求高標準平整時,可當找平面層。
  • 老舊廠房地面整修、翻新工程。
  • 作為後續耐磨地坪施工的基層。
  • 環氧或其他抗化學塗層的整平中塗。
  • 廣泛用於學校、工廠、站台、物流倉庫、碼頭面、室內外停車場、機場停機坪、公園步道等各類鋪面、飾面工程。

(1) 原地面準備

  1. 基層須乾淨、堅實、平整,無油污、脫膜劑、浮塵及其他鬆動雜物,須徹底清除。
  2. 油污部位:以 10% 氫氧化鈉溶液擦洗,再以清水沖洗乾淨。
  3. 凸出表面以刨平機鏟平;低凹部分先以本材料鋪平,求取最佳粗平基礎。
  4. 起砂素地:以鋼珠噴砂機或專業刨毛機打除表面 1-2mm,並徹底除塵,以利密合。
  5. 吸水性太強或低強度原地面:先以水潤濕至飽和表面乾。
  6. 以專用底塗進行毛細孔封閉。

(2) 底漆塗布

  • 底漆以 1-2 倍水稀釋,塗布於地坪後靜置乾燥約 1-2 小時。
  • 高溫天氣、乾燥水泥地面或較疏鬆地面,應先做飽和潤濕處理,必要時使用起砂處理劑補強。

(3) 拌合

  • 底漆乾燥後應於 1 小時內施工。
  • 每包 25kg 自流平水泥加水 4.25-4.5kg(粉:水=1:0.17~0.18)。
  • 用量可依厚度換算:粉料(kg) = 1.87 × 厚度(mm);用水量(kg) = 粉料用量 × 0.19(例:厚度 5mm 時,粉料約 9.35kg,用水量約 1.78kg)。
  • 建議使用機械攪拌(400-500 轉/分鐘),攪拌 3-5 分鐘至完全均勻,攪拌越充分流平效果越好;用水量過大會使成品表面泛白、耐磨性能減弱。
  • 施作可作業時間(open time)僅約 30 分鐘,施工人員須充分配置,大面積工程建議使用自動拌合灌漿機施作,以取得完美面層。
  • 切忌將已乾結的砂膠漿加水混合後再用。

(4) 鋪設

  • 依預先規劃的每平方公尺使用量逐步傾倒,以攤刀依厚度攤平於地面。
  • 隨後由消泡人員穿釘鞋進行消泡。
  • 大面積施工須以專用混砂漿設備混合。
  • 最低施作厚度為 5mm;施作厚度超過 10mm 以上,或新澆置基底(3 個月內),建議依國家標準執行切割伸縮縫。

(5) 養護

  • 施工後 4 小時內避免急速或不均勻乾燥(如局部受通風道口影響)。
  • 本品可自動養護,不需額外水養;但若地坪直接曝露於強烈陽光,建議加強養護。
  • 室外施工時若遇風量太大或陽光過強,可於硬化期間淋水或噴灑養護劑,避免水分過度蒸發。
  • 施工期間若遇強風,應先關閉門窗,以防止急速乾收。
  • 漿料塗布後 24 小時內,須防止人員踩踏行走;後續工程請於本品完全硬化後再施作。

 

  • 本品含水泥,操作時建議戴手套;施工適宜溫度為 5-40°C。
  • 本品分冬、夏 2 種不同處方,不得誤用。
  • 本品為不收縮材質,一般不會龜裂,但若遇底層結構位移下陷等牽引,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  • 禁止使用固化劑,且不建議研磨。
  • 包裝規格:25kg/袋(三層紙袋一層膠膜)。
  • 儲存方式:置於陰涼通風處,有效期 6 個月。
  • 提醒:本品分冬、夏 2 種不同處方,不得誤用;並依施作厚度及場合不同,調整骨材粗細及用水量,建議施工前與業務人員詳談確認規格。
Q.01 
F-11 施工後多久可以踩踏或通車?
A.

夏天約 6 小時後可開放人行,12 小時後可開放一般交通;冬天低溫時建議超過 24 小時才開放人行,48 小時後才可承受車行運輸。

Q.02 
最薄可以施工厚度?
A.

最低施作厚度為 5mm;若施作厚度超過 10mm,建議依國家標準切割伸縮縫。

Q.03 
施工後需要額外澆水養護嗎?
A.

本品硬化後可自動養護,不需額外水養;但若地坪直接曝露於強烈陽光或風量過大的環境,建議於硬化期間淋水或噴灑養護劑,避免水分過度蒸發影響品質。

Q.04 
F-11 可以直接當作最終地坪面材使用嗎?
A.

可以。本品硬化後表面即形成超高耐磨層,可媲美一般耐磨地坪材;也可與水性聚氨酯、環氧等面飾材並用,兼具裝飾效果。